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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輸條款、交期與付款方式

CE-UWL 從深圳以 FOB、CIF 或 DDP 條款發往全球。請預留 15–25 個工作天生產加 2–6 週海運,採用訂金加發運前付清尾款的付款結構。

Incoterms

  • FOB Shenzhen — 標準;由您安排後續運費與通關。
  • CIF(您的港口) — 我們承擔到您港口的運費與保險。
  • DDP(您的門口) — 我們處理到您地址的一切。

請參閱運費與 Incoterms 工作表,了解各條款如何影響到岸成本。

交期

  • 生產:付訂金後 15–25 個工作天。
  • 海運:約 2–6 週,視目的地而定。

包裝

每台機器裝入海運木箱,配護角與防潮處理。單台以併櫃或共用貨櫃發運;多台裝滿一個 20 英尺貨櫃。

付款

  • 標準條款:下單付訂金,發運前付清尾款。
  • 銀行電匯(T/T);其他條款另議。

單據

我們提供報關行通關所需的商業發票、裝箱單與各項證書,含 CE 文件。